近期,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对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1、长坪乡罗牛村主任龙再飞虚报冒领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龙再飞通过伪造补助资金发放表、模仿农户签名手印的方式,将该村9户群众一体化调查补助资金0.27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月,龙再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长兴堡镇寨云村科技副主任姚元松虚报冒领问题。2016年、2017年期间,姚元松以虚列广告公司制作费、劳务费的方式,从该村文化广场建设帮扶资金中虚报冒领1.84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姚元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妙隘乡新庄村主任陈恒挪用民生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陈恒私自用该村群众低保金扣缴合医参合资金,并将3.621万元群众低保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1月,陈恒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正大乡当领村原党支部书记龙高峰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当领村和地所村合并)龙高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土地租金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至今未还。2018年3月,龙高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迓驾镇林业站站长代应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代应斌在实施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时,违规收取石头村群众丈量费0.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为该镇龙里村麻某某套取万寿菊种植项目补助款30万元,分别3次收受好处费共计3万元。2018年3月,代应斌被给予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6、长兴堡镇里屋村统计员姚松林违纪问题。2016年12月,姚松林领得麻塘村种植抗白菊补助款后,至今未支付其中16户群众的土地流转费1.8832万元。2018年4月,姚松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支付村民。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盯紧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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