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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纪委通报4起“农村改厕项目”专项监察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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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农村改厕项目”专项监察中,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孟溪镇卫生院长潘鸿收受好处费问题。2009年至2010年,潘鸿在实施普觉镇农村改厕项目中,收受他人好处费0.5万元。2018年3月,潘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盘信镇团塘村原支部书记龙桥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龙桥安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改厕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3月,龙桥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甘龙镇石板村支部书记蔡华、原统计员陈明海侵占项目资金问题。2010年,蔡华、陈明海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侵占群众改厕项目资金1.21万元、1.078万元。2018年3月,蔡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明海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长兴堡镇五里村统计员杨光荣侵占项目资金问题。2010年,杨光荣利用职务之便,将19户群众改厕资金3.04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杨光荣还因其他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农村改厕项目”是改善乡村环境和卫生条件的民生工程,全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造福基层百姓的惠民工程落地落实。(松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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