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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通报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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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铜仁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紧盯不作为不担当、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严肃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万山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开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刘开勇在任万山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局班子成员3人因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开除党籍、行政记过处分。2018年9月21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刘开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松桃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儒忠、分管副大队长张俊平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3月至11月,松桃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协警龙长生先后挪用驾照考试等业务规费共计人民币219万余元被逮捕。李儒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15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张俊平、李儒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3.沿河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陈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陈海在任沿河自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期间,对公务车辆管理不力,致使本单位聘用驾驶员崔某虚列车辆维修支出人民币17349元,用于处理该单位车辆违章罚款和扣分问题。2018年9月7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陈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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