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公告
贵州昆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贵东与你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铜劳人仲字〔2026〕25号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申请书涉及罗贵东请求你支付加班费10047.41元、经济补偿2250.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依法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10日,逾期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案定于2026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在铜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桃源大道平等路新富一号楼,联系电话:0856—3919060),逾期不出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2026年6月2日
2026年25号立案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