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局机关各科室(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规范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14件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目录中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3.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