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人社发〔2022〕23号),本文对《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发〔2025〕1号)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工资保证金可以用哪些形式存储?
贵州省范围内工资保证金存储可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到经办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储现金,也可以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正式印发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管理办法的市(州),也可在一定区域内使用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替代存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如何选择符合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
首先,工程所在地指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在我省即为市(州),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所在的市(州)范围内选择符合监管要求的经办金融机构。
其次,各金融机构在承办业务前,统一由省公司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做好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的承诺书、保函(保单)样本,并对接省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黔薪保”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https://ldyg.guizhou.gov.cn),施工总承包单位可通过平台预约各金融机构下属的具体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三、银行保函开立、使用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哪些?
(一)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受益人。
(二)所涉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办银行收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或者依照银行保函约定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保函对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担保责任自项目实际用工之日起,至保函失效之日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到哪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业务办理?
原则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日常监管的,可对接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外,我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业务推行网上办理,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黔薪保”平台可上传相关资料、预约经办金融机构,相关审批资料网上流转,可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不符合规定如何处置?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银行保函不符合规定,或者提交的保证保险未参照银行保函相关规定办理的,属于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不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前,建议积极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监管要求,咨询减免优惠政策,核算应存金额等,并按照核算意见办理相关存储业务。
六、工资保证金存储减免优惠条件有哪些?
为了进一步鼓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此次修订简化了享受减免优惠的条件: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内有2个以上在建工程的,第二个工程起存储比例降低至1.5%;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开工工程保证金存储比例降低至0.5%;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三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的,其新开工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四)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七、本办法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政策支持还有哪些重点措施?
(一)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2%的比例存储,单个项目存储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额不明确的,以承建项目投资概算作为计算依据。 其中,年度合同指建设单位可在同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年度的合同,并按分年度合同额的比例存储。
(二)按原有工资保证金政策存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银行账户的工资保证金现金,若工程仍然在建,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正在处理的,存储企业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额置换存储的现金。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还(返还)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单)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还(返还)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单)满足以下条件,可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退还)申请表》:
(一)作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书面承诺;
(二)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书面承诺满30日无异议;
(三)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书面承诺满30日无异议。
另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相关退还(返还)业务时,将通过“黔薪保”平台查看本项目工资支付数据上传情况,核对人工费用占工程施工合同额的比例是否合理,核查是否存在相关欠薪投诉举报线索,确保项目严格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